回顾丈夫去世,妻子在外漂泊十二年患癌求公
2024/9/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人永远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01丈夫意外去世的那年,苏夏才26岁,失去丈夫的她伤痛还没来得及缓解,婆家便开始没有了她的容身之所,更糟糕的是,丈夫去世一个月,她的身体就检查出患上了乳腺癌。
直到现在十二年时间了,癌症已经转移到淋巴,甚至为了维持生命她将自己的子宫卵巢都切除了,从患病照顾她的重任都落在了当时年近6岁的女儿小雨身上,父亲去世,母亲患病,让这么可怜的女孩瞬间懂事,可越懂事就要承担起越不是她这个年龄所能承受的一些痛苦。
虽然公婆也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可完全没有要照顾她的意思,而且家里院子空着也不让她回家住,说白了公婆根本就不认苏夏这个儿媳,而娘家因为哥嫂早已成家,也早已没有了她的立足之地,无奈之下她只得四处租房住。
因为身体不能干重活,但要生存下去没有钱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只能去牌场里帮人打扫卫生,每个月挣个生活费,现在她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女儿小雨,苏夏知道自己身体已然无法康复,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唯一的女儿有个家。
而提起母亲,小雨的脸上充满悲伤,爷爷奶奶不愿意接受母亲,虽然她也多次劝解,可他们态度坚决,两边都是自己最亲最爱的至亲,让小雨只能无奈哭泣。
见到一心想要回家的苏夏,公婆情绪十分激动,他们在大街上直接指责这个曾经的儿媳说:“你就是个骗子,这么多年你都不回来,现在还回来干啥?”
小雨的爷爷表示当年儿子去世,他曾跟苏夏的父母和哥嫂都说过,如果儿媳选择再嫁,他愿意认下这门亲戚,要是想找个上门女婿他也能接受,毕竟当时儿媳还很年轻,可没想到,儿子去世三天,苏夏就把家里的粮食全部卖掉了,这样的举动着实伤了老两口的心。
苏夏解释说:“我没有钱就把粮食卖了。”
婆婆李女士表示儿子是因车祸去世,苏夏不但把粮食卖掉,还背着他们找了个中间人与肇事者沟通,最终赔偿了7万元,可苏夏转手就给了中间人三千块钱。
苏夏解释说,当时她丈夫去世,她目不识丁,是表哥帮忙找了中间人,想着尽最大能力沟通让对方多赔付点赔偿金,双方谈妥金额,在回家的路上,中间人以开车带他们去办事,还帮忙争取赔偿金为由,非要三千块钱的好处费。
当时的她虽然不情愿,还是糊里糊涂地给了钱,公婆得知此事无不埋怨,认为儿媳胳膊肘往外拐,拿着自己儿子的命换来的钱随意花,苏夏也因此跟公婆大吵一架。
苏夏承认当时年轻,说话没分寸,现在她已经意识到错误,没有考虑公婆的感受,但对于迟了12年的道歉,苏夏的公婆并不愿意接受,因为当时儿媳接下来做的事,更让他们无法接受。
钱要过来没多久,苏夏就着急忙慌地把钱分了分,并且亲口跟公婆说要撇下女儿独自离开,公公贾先生哽咽地说:“现在小雨抚养权归我啊,她都敢说不要闺女的话了。”
苏夏索性直接说:“当时婆婆说闺女是她儿子生的,我妈觉得我当时二十多岁,不可能不再嫁的,闺女谁养活都是一样,说白了,二十几岁我确实想着再嫁人的,谁知道出去就得了病。”
02看到苏夏这样说,贾先生十分气愤,他当即拿出一份协议,协议上清楚地写着,小雨归贾先生抚养,女方有权探望,但必须对闺女负责,保证小雨健康成长,苏夏有人身自由,公婆不得干涉,女方自己负责自身安全等。
调解员认为虽然苏夏为了自己的未来,当时听从了母亲的建议,但作为一个母亲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在法律上既然小雨的父亲去世,母亲就成了她唯一的监护人,可苏夏亲手将这个权利让了出去。
苏夏认为如果自己没得病,现在肯定也已再嫁为人妇,当然也不会和公婆拉扯太多,可既然她生了病也没再嫁,公婆也没有理由不让她回家。
苏夏的话虽然陈述的是事实,但调解员觉得她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做人不能太自私,既然当初自愿放弃孩子的监护权,就可以看出她并没有太多的责任心,对闺女不公平的同时还增加了老人的负担,即便当时苏夏即便再嫁都要带着闺女,最起码跟着母亲,小雨是有家的。
听完调解员的教导和批评,苏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她主动走到婆婆面前直接跪了下来,她哭着说:“我错了,我给你跪下了,当时我年轻我错了,现在走到这一步没法了,看在你孙女的面上,你原谅我吧。”
考虑到苏夏身体不能太激动,调解员赶紧安抚她的情绪,可她难掩伤心,嘴里一直说:“闺女没爹了,只剩下我身体这个样子,万一我也没有了,她不是能有个家。”
可苏夏的哭诉并没有打动公婆,他们还是坚持之前的态度,只认孙女不认儿媳,他们觉得苏夏根本没有资格提小雨,这么多年,苏夏对小雨并没有担负起一个母亲的责任。
李女士说:“她走了之后,我孙女那么小一直都是我照顾,她没有一个电话,也不回来也不管。”
小雨跟着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年,初中毕业死活不想再读书,并且回到苏夏身边担负起她的一切开支,这让老两口十分心疼。
小雨默认了这样的说法,她每个月也只能挣两千多块钱,维持日常生活还可以,医院看病还得借钱,花到自己身上的钱是极少的,虽然很艰难,但三年她还是坚持下来了。
小雨表示15岁辍学,她就在冷饮店上班,与母亲相依为命,她说:“我没有回老家住,我也不能撇下我妈一个人在外面。”
这三年虽然过得辛苦,但有母亲在她还是很知足的,说实话虽然母亲曾经放弃过她,但她从没恨过她,看到爷爷奶奶的坚持,小雨想要再努力一把,她来到老两口身边说:“爷爷,我知道这么多年你照顾我辛苦了,其实我也挺希望你让我妈回来的,你们好好想想。”说完痛哭着跪倒在爷爷奶奶的身边。
看着哭泣的孙女,李女士虽然心里难受,还是狠心拒绝说:“我只认孙女,不认她。”
调解员认为如果单方面站在苏夏的立场上,来道德绑架让两位老人妥协实在不可取,而且苏夏之前和丈夫住的房子是老人建的,想要回家就必须得到老人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让苏夏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改变心态才有可能得到原谅。
最让人心疼的还是小雨,五六岁正需要父母陪伴的年纪失去了父亲,母亲也离开了她,而十五六岁正需要享受美好生活的年纪又要扛起母亲生活的重压,甚至苏夏想要回家的理由也是拿着小雨在做文章。
苏夏的各种行为除了给小雨很大的心理压力外没有任何帮助,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用自己的行动和诚意学会承担责任,平时多探望一下老人,慢慢打开他们的心结。
一旁的村干部也表示认可,不管当初苏夏是走是留,既然把孩子留给老人,逢年过节都应该回来走动,如果这样做了,矛盾肯定不会有如今这么大。
看着大家都指出自己的过错,苏夏再次走到公婆面前说:“你们没了儿子,权当把我当成闺女,以后我会多孝敬你们,也会回来多看看你们。”
当年她查出疾病的时候,公医院探望或者送饭,这些年想起自己的行为,实在是太愧对老人。
看到苏夏的诚意,一直沉默的贾先生说:“孙女找个上门女婿,你就可以回来。”
贾先生表示虽然他们心里对儿媳有意见,但三年来看着小雨如此辛苦,他们愿意妥协,他们也希望用这种方式让苏夏留在小雨身边,弥补这些年小雨缺失的母爱。
其实老人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可以了,说到底他们对儿媳并没有任何亏欠,之所以让步实则是心疼孙女,这也是他们改善彼此关系的开始,最起码从原先的仇敌,为了孩子愿意让步,愿意摒弃之前的恩怨,尽可能的向前看。
看一个人的品质不是看平时,而是关键时刻她的抉择和担当,很多时候,外界再多的声音都影响不了内心坚定的人,但如果借别人的口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当然可以作为自己动摇的理由,都说没有父母不爱孩子的,也许苏夏很爱小雨,但当时比起爱闺女,她更爱自己而已。
与母亲形成鲜明对比的小雨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姑娘,也许成长中她缺失父母的陪伴和关心才让她这么珍惜与母亲相处的日子,才让她不顾一切辍学打工照顾母亲的一切,希望她照顾母亲的同时,也要多关心爷爷奶奶和自己的生活,也希望苏夏能多为闺女考虑一下,毕竟一个人负担的太多,总有扛不住的时候,她也仅18岁啊!